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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普通駕照年滿 75歲未換將自動失效 更新日期:2019-09-20
注意!普通駕照年滿75歲未換將自動失效
自106年7月1日起,民國31年7月1日(含)以後出生,屆滿75歲或民國31年6月30日(含前出生有違規記點或吊扣駕照的長輩,在收到換照通知單或接到電話通知後,欲繼績使用駕照者,需先至衛生所或委託體檢代辦所,經體檢及認知功能測驗(或檢附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)合格者,可以直接更換駕照,若3個月內無換照者,將公告註銷,視同無照駕駛。
辦理方式如下:
1.換照服務:體檢跟認知功能測驗合格後,攜帶「體檢表」、「駕照正本」、「身分證正本」、最近2年內同1組的1吋照片4張,換發駕照時駕照規費每張50元,到場或委託他人辦理需「受託人身分證正本」。
2.缴回駕照不使用者:攜帶「駕照正本」(汽、機車)、「身分證正本」,填寫申請書;如委託他人辦理需「受託人身分證正本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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