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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宣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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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動電話
開車不使用手持式大哥大
-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,使用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、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、通話、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,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。
- 機器腳踏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,使用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、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、通話、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,,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。
(增訂第31條之1)
為什麼開車不能使用手持大哥大?
- 汽車行進中使用行動電話會使駕駛人分心
- 行車時使用行動電話對前方發生狀況的反應會變得遲緩 :
依據國外研究顯示,行車時使用行動電話,對於前方發生狀況的反應會變得遲緩,統計約有0.6~0.7秒的遲緩反應,尤其在高速公路上時速100公里時就會產生17~20公尺距離的落差反應遲緩。 - 行車時使用行動電話,較未使用電話之肇事率高出數倍:
依據國外研究顯示,行車時使用行動電話,一到五分鐘之內發生事故的機率是在沒有通電話情形下的4.3倍 。
(新條文僅規定不能使用手持式大哥大,駕駛人使用耳機接聽電話並未違規,但依前述理由,為了行車安全,開車時仍以不打大哥大為宜 。)
開車時如何使用大哥大才安全
- 車輛行進中絕不使用大哥大撥號發話,應將車停於依規定可停車之路邊時,方可操作使用。
- 若有電話打入,請同乘者協助接聽;若無同乘者時,應以免持聽筒接聽,並儘速回話告知正處於開車中隨即掛斷;等汽車依規定可停於路邊後,再以電話連絡。
- 汽車行進中有來電,但行動電話為手持式者,則不予接聽,改以語音信箱留言,俟依規定可停車之處後,再聽取留言回覆。
- 依交通部規定凡汽車在行進中,無論車子行駛在任何道路,均禁止使用手持式大哥大,應就近找到方便依規定可停車之處才使用。車輛於暫停等紅綠燈亦不得使用手持式大哥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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