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便民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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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置服務工作申請
移置服務工作申請流程一、平日七時至二十一時、假日九時至十七時,發現建物出入口遭他人置放車輛,或遭併排停車之車輛阻擋影響通行。 二、電話(110)請轄區派出所先行前往現場察看,並聯繫車主移置車輛。 三、若派出所員警聯繫車主未果時,則請派出所通知交通大隊派遣拖吊車前往現場協助處理。 四、對妨害交通之車輛儘可能移置至附近不妨礙交通之處所(移置地點由轄區派出所員警決定),並予照相存證。 五、請派出所員警於工作紀錄簿內載明,以防民眾誤以為車輛遭竊。 六、如為違規車輛則依規定予以舉發。 STEP 1.平日七時至二十一時、假日九時至十七時,發現建物出入口遭他人置放車輛,
或遭併排停車之車輛阻擋影響通行。STEP 2.電話(110)請轄區派出所先行前往現場察看,並聯繫車主移置車輛。STEP 3.若派出所員警聯繫車主未果時,則請派出所通知交通大隊派遣拖吊車前往現場協助處理。STEP 4.對妨害交通之車輛儘可能移置至附近不妨礙交通之處所(移置地點由轄區派出所員警決定),並予照相存證。STEP 5. 請派出所員警於工作紀錄簿內載明,以防民眾誤以為車輛遭竊。STEP 6. 如為違規車輛則依規定予以舉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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