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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程車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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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業登記證申遺失請流程圖表 / 更新日期:2016-02-17
服務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8時至下午17時(中午不休息)
服務電話:03-3325368轉250
營業小客車駕駛人換發執業登記證應注意事項: 一、 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新(換)發駕駛人請檢具下列文件: (一)國民身分證正本。 (二)職業駕駛執照正本。 (三)行車執照正本。 (四)最近三個月內兩吋半身脫帽照片乙張。 (五)本人印章。 二、 營業小客車駕駛人領有執業登記證,應於每年生日前後一個月內辦理查驗。 三、 營業小客車駕駛人未依前項規定時間內辦理年度查驗,依據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36條第2項規定,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,逾期六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,註銷其執業登記。
計程車駕駛人申請辦理執業登記須收取相關費用如下: 一、 執業測驗(含講習):新臺幣300元。 二、 新領、補發、換發執業登記證及副證:每證新臺幣2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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